镇江有关惠老政策
所属分类:养老政策 来源:镇江12349平台
第一节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尊老金
1. 申领对象
市区户籍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以 2022 年为例,80 岁以上是指 194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的老年人,以后年度的发放年龄以此类推。往年已申报对象无须重复申报,补发对象的补发追溯期不超过两年。
2. 发放标准
80-89 岁:每人每月 50 元
90-99 岁:每人每月 100 元
百岁及以上:每人每月 400 元
3. 申领流程
线下申报:符合当年发放和往年补发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工作日期间,携带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指定银行卡(详细咨询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至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现场申报。
线上申报:符合当年发放和往年补发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登录“苏服办”APP(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进入“尊老金申报”应用,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即完成申领。
4. 发放时间
市区尊老金每年两次“打卡”发放,即:每年 7 月底前,打卡发放当年 1-6 月份和往年补发尊老金;次年 1 月底前,打卡发放当年 7-12 月份和往年补发尊老金。第二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服务对象与标准
1. 困难对象:
① 60 周岁以上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
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周分别享受 3 小时和 4 小时的上门服务;
② 60 周岁以上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低保标准 1.5 倍以内)
中的失独自理老年人以及 80 周岁以上低保自理老年人,每人每
月享受 3 小时的上门服务;
③ 60 周岁以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每户每月享受 3 小时的上门服务。
④自理、半失能、失能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享受 100 元、400 元和 600 元的照料护理服务。
2. 普惠对象:
市区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 1.5 小时的上门服务。
3. 人才父母:
市区 A-E 类人才及其配偶年满 60 周岁的父母,在我市居家养老的,可享受每户每月 2 小时的上门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 12 类服务:
1. 生活护理,含理发、修手指甲、修脚、协助如厕、更换床上用品等。
2. 助餐,含上门做饭和上门送餐。
3. 助浴,含上门助浴和陪同外出助浴。
4. 助洁,含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油烟机和灶具表面清洁);衣物洗涤、晾晒;家电深度清洁;玻璃清洁。
5. 助行,含陪同户外散步和陪同外出。
6. 代办,含代购物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等。
7. 助医,含陪同就诊、代为配药、测量血压等。
8. 相谈,舒缓老人心情、排遣老人孤独。
9. 探访,含上门巡访和电话问询服务。
10. 智能手机辅导,重点围绕微信聊天、预约挂号、健康扫码、手机支付、网约车出行等老年人常用生活场景,进行智能手机辅导。
11. 助农,根据农村地区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助农服务。
12. 援助,含紧急援助服务和免费转介服务。三、服务申领
1. 电话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拨打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电话:86012349,提出服务申请。
2. 网上申请。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登陆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网(www.zj12349.net)自行下载、填写服务登记表,并将填写 后的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zjmz12349@163.com。
3. 社区申请。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
(村)提出申请。
第三节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1. 服务对象
市区户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等老年人家庭。
2. 服务申领
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同。
3. 改造内容
包括普通型防滑地垫、可拼接防滑地垫、橡胶坡道、铝合金可拆卸坡道、铺设水泥坡道、门槛移除、浴缸改淋浴、蹲便器改坐便器、U 型上翻马桶扶手、U 型落地马桶扶手、“一字” 扶手、移动马桶扶手架、L 型扶手、走廊扶手、台面高度改造、防撞条、防撞角、更换或新增灯具、一键呼叫装置、人体感应探测器、门磁感应器、煤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防走失胸卡、四脚拐杖、普通拐杖、带凳拐杖、助行器、轮椅、可折
叠助浴椅、固定式助浴椅、挂墙上翻助浴椅、护理床、坐便椅、移动坐便宝、接尿器或便盆、放大镜指甲剪、适老餐椅、换鞋凳等。
4. 改造标准
老年人家庭可在规定项目中进行选择,政府按每户 3000 元的标准给予改造补贴,超出部分,由改造家庭自行承担。
5.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镇江分公司合作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采取政府统保的方式,帮助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如骨折、扭伤、烫伤、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类意外,不包括各类疾病(例如,心脏病、高血压、脑溢血等)导致的伤亡事件。
为满足部分老人个性化投保需求,国寿推出自费投保方案, 参保遵循自愿原则。政府统保范围内的老年人又参加自费投保的,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可按规定同时进行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的理赔。
第四节 政府统保
一、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统保
1. 统保对象:市区户籍且年满 60 周岁的低保、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老年群体。
2. 统保标准:每人每年 100 元,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统 保 方 案
二、一般老年人政府统保
1. 统保对象
市区户籍且年满 60 周岁的非特殊困难老人。
2. 统保标准
每人每年 5 元,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统 保 方 案
市民政局已经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据和相关部门提供的特殊困难老人名单,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了统一保险,无需老人个人申领。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遭受摔伤、烫伤、骨折等意外伤害时, 本人或其代理人可直接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热线 95519 报案,也可到中国人寿保险镇江市分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地址:镇江市运河路 32 号,联系电话:84404611.84406677。
保险期限
每年 6 月 28 日零点起计算起保时间,保险理赔期限为两年。
第五节 自费投保
1. 投保对象
居住在镇江市区范围内的 50 周岁(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自费投保。
2. 保障标准
每人每年 100 元。统 保 方 案
3. 投保份数
自费投保每人每年仅限 1 份。
4. 投保方式
包括个人出资投保和单位出资投保两种方式
5. 凭据提供
个人出资投保的,国寿向每位保险人出具保险凭证;单位出资投保的,国寿向该单位开具保险费发票,向每位被保险人出具个人保险凭证。自费投保的个人或单位可到中国人寿保险镇江市分公司或拨打电话办理投保手续。投保地址:镇江市运河路 32 号,联系电话:84404611.84406677。
6. 保险期限
自费投保从缴费之日起的第二天零点起计算起保时间,保险理赔期限为两年。
(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