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清单 (2020-2022 年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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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清 单 (2020-2022 年 )》的通知

镇老龄办〔2020〕2 号

 

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区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 龄化中长期规划》和《江苏省贯彻落实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中长期规划 > 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制定本任务清单,并就做好有关工作 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口老龄化严峻 形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事业的重要 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认清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重要地位和 关键作用,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 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 以更高的站位、 更广的视野、更实的举措来审视、谋划、推动老龄事业。

二、厘清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 化工作联动。工作中发挥本部门职能优势,协调落实工作任务, 加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确保积极应对人口 老龄化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三、贯彻落实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逐项落实 2020-2022 年度任务清单,要紧密结合老龄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统筹 谋划,重点发力、以点带面,不折不扣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工作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各有关部门要在 2020-2022 年任务 落实期间加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和各项指标的动态监测, 及时总结,于每年年底将当年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年任务调整情 况报送市老龄办。

附:镇江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清单 (2020-2022 年 ) 

镇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28 日

镇江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清单 (2020-2022  )

 

工作任务

实举措

时间

 

 

1

 

完善健康服务设施

启动编制镇江市“十四五”保障 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制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优化老年 康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2021 年 12 月

 

 

 

2

 

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 能力,全面放开养老 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 资兴办养老服务机 

1. 积极争取养老服务领域中央预 算内投资,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开 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工作, 养老机构建设和发展;2. 会 同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省级养老 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省级 养老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申报

 

 

 

 

 

 

 

3

加快建立养老服务市场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 场退出机制,建立覆 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和 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 业信用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省《关于养老服务市 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 法》要求,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 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管理, 集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信息,推 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 主体加大惩戒力度,对诚实守信 实施激励政策。

 

 

 

 

 

4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发 展老年产品市场和老 业。

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健康产业 发展相政策文件。

 

 

5

加强数据支撑,开展人 口老龄化形势分析和动 态监测,促进人口与经 济、社会、资源、环境 持续发展。

启动编制镇江市“十四五”时期 人口发展规划,加强人口发展与 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关联调研,开 展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及积极应 人口老龄化的思路对策研究。

 

2021 年 12 月

 

 


6

加强老年医学、护理、 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 才培养。

1. 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加与养老 相关的 1+X 证书制度试点;2. 引 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开设与 老年人服务相关的专业。

2022 年 12 月

 育局

 

 

 

 

7

 

 

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 情、省情、市情教育, 将其纳入全市中小学教 内容。

充分发挥中小学课程、实践育人 作用,在义务教育学校《道德与 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 及其他相关学科教学中,积极 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 教育,培养青少年应对人口老 化意识。在中小学劳动教育和 会实践活动中,广泛开展敬老 老志愿服务活动,让关爱老人、 孝敬长辈的传统美德不断传承和 扬。

 

 

 

 

 

 

 育局

 

 

 

8

 

 

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构 建老有所学终身教育 系,大力实施发展老年 学行动计划。

个县 ( 市 ) 至少建有 1 所老年 学。

2020 年 12 月

 

 

 

 育局

50% 以上行政村 ( 社区 ) 建有社 区教育中心老年学习活动室。

2021 年 12 月

1. 经常参与老年教育活动的老 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 25%;

2. 建成省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项  1 个,视频学习单元 200 个左 

 

2022 年 12 月

 

9

开展老年领域诊疗关键 技术攻关。

支持开展老年人疾病防治及健康 管护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为进一 步提升我市老年医学领域医疗服 务水平供科技支撑。

 

10

多领域、宽渠道扩大适 产品和服务供给。

做好国家和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 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11

 

 

 

 

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措 施,严厉打击遗弃、虐 待、欺诈、侵害老年人 法犯罪行为。

部署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蓝剑 1 ”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传 “盗抢骗”、通讯网络诈骗等 犯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周 部署、精心组织, 扎实开展“清 ”,全力打击整治非法集 资犯罪,有效净化金融环境,切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利用 纸、电视、网络、手机 APP 等媒介,并深入社区、市民广场 等部位、场所,采取悬挂横幅、 《致广大市民的一份信》、 宣传手册、展板展览等形式,向 民尤其是老年人传授通讯网络 诈骗和非法集资、传销防范知识,

 

 

 

 

 

 

 

 

 

 

 


 

11

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措 施,严厉打击遗弃、虐 待、欺诈、侵害老年人 法犯罪行为。

教育引导群众提升“投资自愿 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意识

觉抵制非法集资、传销,远离 通讯网络诈骗。采取多种形式开 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宣传日活动。

 

 

 

 

 

 

 

12

 

 

 

 

建立老年人随子女迁 户籍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厅深 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十项 举措》《镇江市常住户口登记管 理规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取消落 户限制,实施“在城区和建制镇 合法稳定住所 ( 含租赁 ) 或合 法稳就业 ( 并参加城镇社会保  ) 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 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 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 籍政策。

 

 

 

 

 

 

 

 

 

 

 

 

13

市大数据中心建设 作,以人口数据为基 逐步融合健康、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疗保障、教育等部门 相关信息资源,促进 间数据共享。加强 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 计工作,完善重大人口 政策咨询机制

 

 

已与市大数据局积极沟通,融合 人社、医保、教育、税务等部门 的相关信息资源,对相关部门 数据需求积极提供有效支撑。

 

 

 

 

 

 

 

 

 

14

 

健全针对经济困难的高 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 制度,发挥社会救助、 慈善救济等有益补充 

实现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 买居养老上门服务全覆盖。

2020 年 12 月

 

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 制度,确保应补尽补。

 

探索开展养老领域志愿服务时间 储蓄和回馈制度,加快培训为 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15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临时救助制度和特 困老年人救助供养制 度,对符合条件的困 老年人实施救助供养。

完善低保特困对象认定办法。

 

 

2021 年 12 月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分 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


 

 

16

 

 

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 机构护理能力建设,有 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 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

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 心,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和 丹徒区各建成 1 家农村区域性 服务中心。

 

2020 年 12 月

 

 

 

 

进县级失能 ( 失智 ) 特困人员 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丹阳市、 句容市、扬中市和丹徒区各建 1 家符合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 提升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

 

2022 年 12 月

17

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支 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

联合卫健、医保、财政等部门 发文件,推进医疗机构向养老机 构提供延伸医疗服务。

2020 年 12 月

 


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 作。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


 

 

 

 

18

 

 

 

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升工程。

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2020 年 12 月

 

 

 

 

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新建  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 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  设机制

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 ”机制,指导地方在已开展“三 社联动”项目试点中,注重与居 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及时推 广结经验。

 

 

 

19

 

面放开养老服务市 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养老服务发展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机构床 数占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达 70%

2020 年 12 月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机构床 数占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达 75%

2022 年 12 月

 

20

发展长期照护服务,推 护理型养老床位建 设。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运营护理型 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给予 相应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2020 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 比达 60%。

 

2020 年 12 月

 

 

 

 

21

 

加快建立养老服务市场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市 场退出机制。

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 《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 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 ( 实行 )》, 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信 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联合惩戒, 存在违法抗法、严重侵害老年 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养老机构及 其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22

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 定。

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 工作的通知》,完成一批养老 机构的等级评定

2020 年 12 月

 

 

23

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 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 服务目录,提升家庭照 服务能力。

失能 ( 失智 ) 老年人家庭成员 护培训纳入养老护理培训范 ,积极开展相关培训。

2020 年 12 月

 

 

24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建设,推动服务设施建 设达标,为农村老年 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 

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 设,向本地及周边乡镇老年人提 供住养服务,不断拓展延伸农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022 年 12 月

 

 

 

25

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企 业和老年人家庭充分 用信息化技术和设备 提高为老服务和居家 水平。

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在养老服 领域的推广运用,推广智能安防、 人体监测设施设备在老年人家 居家适老化改造中配置使用

 

 

 

 

26

建设智慧健康与养老 平台, 提供紧急救护、 政预约、健康咨询、 品代购、服务缴费等 服务。

分发挥各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居家 老上门服务。

 

 

 

 

 

27

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建设,加快培育为老服 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伍。

贯彻《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   (2019 年版 )》, 出 台《 关 于做好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 的通知》, 开展养老护理员、 养老机构负责人、专兼职老年社 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培训工作。

 

2022 年 12 月

 

 

 

 

 

 

 

 

28

 

 

 

建立健全家庭适老化 造补贴政策;采取政府 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 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 范围的高龄、失能、残 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 化改造。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 化改造政府补贴制度,出台《关 于做好 2020 年老年人家庭居家 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补贴 对象包括镇江户籍 60 周岁以上 低保、建档立卡户、计划生育特 殊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重 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 人家庭以及本市支援湖北省疫情 防控一线工作者赡养的本市户籍 60 周岁以上父母家庭。完成全  2000 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化改造。

 

 

 

 

2020 年 12 月

 

 

 

 

 

 

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 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符合条件 人家庭应改尽改


 

 

 

 

 

 

29

 

 

 

 

 

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 盖面,组织广大法律服 务工作者,主动深入街 道、社区开展流动法律 务。

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针 对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加大赡养遗 赠、医疗卫生、损害赔偿等领域 的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江苏 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情形 的老年人免于法律援助经济状况 审查和事项范围限制,对 75 岁 上老年人赡养纠纷免经济审 查,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行政案 件放宽经济审查标准。

 

 

 

2020 年 12 月

 

 

 

 

 

 

 

 

开展系列敬老爱老上门服务 动,组织法律援助进社区、村居, 法律援助进养老院、福利院、 站等活动,在社区、养老院等 办讲座、走访座谈、现场咨 等,开展多样化的法律援助宣 、需求调查,现场接受老年人 法律援助申请。

 

 

2020 年 10 月

 

 

 

 

 

 

 

30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 ”,畅通老年人诉求 表达渠道,教育引导老 人依法诉求。

1. 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 ”。以电话、网站、微信、  APP 等多种接入渠道为载体, 推动服务触角向村居、社区延伸, 便老年人随时、就近申请法律 援助。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实体、 、热线三大平台,设立针对 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专门窗口 热线,在法律援助窗口对老年 便捷服务, 设置无障碍通道, 对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 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 2. 联合妇联、法院积极推进 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建设 强对涉及老年人婚姻、继承、 、住房等矛盾纠纷的调解,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年内,  20 家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 ,完成 1 千名家事调解员培训。

 

 

 

 

 

 

 

2020 年 12 月

 

 

 

 

 

 

 

 

 

 

31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 法》普法宣传进社区、 进机构活动,在全社会 营造关爱老人、保障老 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 氛围。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 督促相关主体部门开展《老 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活动, 合实际对养老服务、老年人旅 医疗保健等非法集资、诈骗 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和法治宣 教育,不断提升老年人合法保 自身权益的能力。

 

 

2020 年 10 月

 

 

 


 

 

 

 

 

 

 

 

 

 

32

 

 

 

 

 

 

 

 

 

 

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措 施,严厉打击遗弃、虐 待、欺诈、侵害老年人 罪行为。

1. 开通涉老年人案件诉“绿色 ”,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涉 老年案件诉讼服务专门窗口, 组建老年人案件专门合议庭, 升涉老年人案件审理的专业 化;2. 城乡街道设立老年人法律 援助站,组织资深法官到敬老院、 休所为老年人进行现场法律咨 服务,打通老年人权益保护的 “最后一公里”;3. 常态化开展 法进社区 ( 村居 ) 活动,针对 年人权益保障特点,重点开展 及赡养权、扶助权、婚姻自主 、继承权等权利的法律规定和 型案例的宣传,提升老年人维 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 营造尊老爱老的法治氛围;4. 积 开展巡回审判,对涉老年人案 ,尽量“上门开庭”,减轻老 年人诉讼的成本;5. 依法严厉打 击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6. 建 老年维权电话咨询网络,方便 年人的维权求助,对老年人遇 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 派专人上门进行援助;7. 加大对 老年人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 理涉老年人案件的特点,及时 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 成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合力。

 

 

 

 

 

 

 

 

 

 

 

 

 

 

 

 

 

 

 

 

 

市中

级法

 

 

 

 

 

 

 

33

 

 

 

 

 

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 裁、诉讼等有机衔接、 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 决机制。

依托法官进网格机制,选派擅 做老年人工作的法官下沉到社区 () 开展涉老纠纷化解工作。

2020 年 12 月


1. 对老年人口密集区,案件多发 区域,与街道、村 / 居民委员会 合作立常设性纠纷调解站、法 门诊等,让纠纷在家门口得到 解决2. 在“江苏微解纷平台” 设涉老案件办理板块,推进解 平台及其相应板块的操作简易 系统稳定性问题,避免老年 当事人不会用,不想用的情况 平台功能落到实处,将纠纷和 盾尽可能化解在线上;3.在“非 讼服务分中心”设立专门的涉 案件调解工作点,选配擅长做 年人工作的律师、调解员办理 老案件,提高涉老案件非诉调




解率,同时对接专业的安保和医 护急救力量,做好突发情况应急 置工作。

2021 年 12 月

 

 

 

市中

级法

强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 1. 调解成功的涉老案件,由人民 法院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并跟进 履行情况,不能及时履行的,人 民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调解 成的案件,及时纳入诉讼程序; 2. 对调解员、仲裁员常态化开展 涉老案件业务培训

 

 

2020-

2022 年

34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退休 人员基本养老金

 

 

35

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  2022 年, 城 乡 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以上。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落 实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持 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核查 管工作,实现法定参保对象应 保。

 

 

 

 

36

积极探索与参保居民缴 费水平相挂钩的个人账 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调 整办法,引导城乡居民 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贯彻

 

 

 

 

 

37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 

会同市财政部门印发实施《关于 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础养老金的通知》,从 2020  1 月 1 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  152 调整至 170 元每月。

 

 

 

 

 

 

 

 

 

38

 

 

 

 

 

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 业权利,建立大龄人才 息库。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 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登 记失业的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就业 困难人员认定,并按规定享受 关就业扶持政策

 

长期坚 持并 固提

 

 

 

 

 

 

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 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 [2020]3 号 ) 文件精神, 为  动年龄内 ( 年满 16 周岁至依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有劳 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 态的城乡劳动者办理失业登 记,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业服务。

 

 

长期坚 持并 固提


 

 

38

 

 

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 业权利,建立大龄人才 息库。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江苏省大龄 人才信息库建议方案》,收集本 市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乡土人 等大龄人才有关信息。

2020 年 12 月

 

 

 

协调全局人才条口相关部门, 善《大龄人才信息库信息》建设。

2022 年 12 月

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 作年限。对老龄专家型人才服务 层项目优先或重点服务。

 

 

39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 行动,将符合条件的 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 入培训补贴范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 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会 同市财政部门出台将灵活就业 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使用职业技 提升行动转账资金补贴范围的

 

 

 

 

 

 

 

 

40

 

 

 

强化老年健康相关职业 技术培训和技能水平 价,组织实施医疗护 员培训,加强从业人 理。

将养老护理员等职业纳入市区高 人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 ( 工  ) 目录,实施获证奖补政策

2020 年 1 

 

 

 

 

 

 

1.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出台加强医 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 政策文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 度;2. 开展家政服务类职业 能竞赛。

 

2022 年 12 月

出台《关于开展家政养老服务类 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镇人社 2020〕17 号 ), 明确与本市 家政养老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或服务协议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 家政养老服务类培训。

 

 

 

 

 

41

 

 

 

深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 行动,对大龄就业困难 人员,按规定给予优先 扶持和重点帮助

制定出台《关于开展 2020 年春 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 知》(镇人社发 [2020]4号),在 1-3 月期间开展以“春风送真情、就 业暖民心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 助月活动,通过调查走访,摸清 援助对象底数,针对援助对象 不同需求,精准施策。2020 年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期间,共 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1032 户,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 现就业 1406 人, 享受政策 2611 

 

 

 

 

 

 

 

 

 


 

 

 

 

42

 

 

 

 

 

强化老年健康相关职业 技术培训。

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 书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发〔2020〕54 号 ) 要求, 规 范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管理工作。将与老年健康 关的专业 ( 工种 ) 纳入职业培 训补贴范围,组织实施家政服 员、养老护理员等培训合格证 专业 ( 工种),健康照护 (老人)、 康照护 ( 病人 ) 等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类专业 ( 工种 )) 就业技 培训。对符合申领补贴的参训 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坚持

 

 

 

 

 

 

 

43

选社会培训评价组 织,积极开展养老护理 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护理员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的备案 评估工作,公布认定机构目录, 展评价工作。

2022 年 12 月

 

 

44

强化老年健康相关职业 技术培训和技能水平 

完善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 ( 老  ) 等评价技术资源, 推动院校、 社会福利机构等积极开展评价 

2022 年 12 月

 

45

发展老年产品市场和老 龄产业。

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参加江苏国 老服务博览会。

 

 

 

46

普及全民健康生活, “三减三”,促进 全人群形成健康的行 和生活方式,到 2022 年,65 至 74 岁老年人 失能率有所下降;65 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 患病率增速下降明显。

 

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 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宣传活 动,实施老年健康科普及健康促 进项目,举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 等。

 

 

 

 

 

 

 

 

 

 

47

 

 

 

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 体,鼓励各级各类媒体 开办健康科普节目,投 放健康生活、健康养老 益广告。

与市文广集团联合打造健康科普 目《健康镇江》。


 

 

 

 

 

打造多元化、立体式宣传服务平 台,在健康镇江微信、微博、网 “两微一网”等各级各类新媒 体开设专题专栏,整合各地各 位网站、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 资源,持续开展老年健康科普 传,推出通俗易懂、形式多样、 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  围绕全国“敬老月”主题宣传活 动,重阳节、老龄健康宣传周、 世界帕金森病日、世界老年性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