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一老一小”整体 解决方案的通知(3)
所属分类:养老政策 来源:镇江12349平台
附件: 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要素、重大试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建设 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中央 预算内投 资 | 组织 实施单位 |
实施类项目 | ||||||||
1 |
镇江信缘康米 山颐养院 | 区域性 养老服 务中心 |
2021- 2022 | 京口区象山 街道红旗社 区原五交化 仓库 |
总建筑面积 36943.52 平方米, 新 设养老床位 800 张。 |
22248.48 |
江苏瑞丰商 贸有限公司 | |
2 |
丹阳市蒙特梭 利托育有限公 司 |
托育 |
2021- 2022 |
丹阳市滨河 路 | 租赁用房,总用地面积 10520 平 方米, 总体建筑面积为 2620.37 平方米, 租赁改造面积 2620.37 平方米, 新增托位面积 1505.87 平方米, 新增托位 150 个。 |
230 |
丹阳市蒙特 梭利托育有 限公司 | |
3 |
访仙镇窦庄分 院改建项目 |
医养结 合项目 |
2021- 2022 |
丹阳市访仙 镇康复巷 9 号 | 总改造面积约 2231.8 平方米。改 造内容包括室内使用功能改造; 增设疏散楼梯、电梯;更换门窗、 楼地面、外墙出新;屋面防水修缮 等。 |
980 |
丹阳丹健康 复护理中心 有限公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建设 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中央 预算内投 资 | 组织 实施单位 |
4 |
皇塘镇蒋墅分 院改建项目 |
医养结 合项目 |
2021- 2022 |
丹阳市皇塘 镇东风路 46 号 | 总改造面积约 1801 平方米。改造 内容包括室内使用功能改造;增 设疏散楼梯、电梯;更换门窗、楼 地面、外墙出新;屋面防水修缮 等。 |
880 |
丹阳丹健康 复护理中心 有限公司 | |
5 | 老年人居家适 老化改造 | 养老服 务设施 | 2022- 2025 |
/ | 完成 4000 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 改造。 |
1200 |
市民政局 | |
前期储备类项目 | ||||||||
1 |
镇江市社会福 利中心精神卫 生康复楼 |
改扩建 |
镇江市社会 福利中心 | 拟建设 22000 平方米的精神科门 诊、住院及康复综合楼,设置床 位 500 张,项目的建设符合《精 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的要求。 |
15000 |
市民政局 | ||
2 |
丹阳市儿童早 期发展基地 |
婴幼儿 发展照 顾 |
规划中 |
丹阳市妇幼 保健院 | 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设总 面积不小于 1200 平方米,其中儿 童保健门诊不小于 800 平方米。 开展胎儿期保健、儿童生长发育 监测、营养及喂养指导、心理行 |
500 |
丹阳市妇幼 保健院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建设 期限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中央 预算内投 资 | 组织 实施单位 |
为指导、高危儿管理,开展家庭 养育及家庭规划咨询指导、育儿 技能培训、亲子活动等。 | ||||||||
3 |
句容市养老护 理院 |
养老服 务设施 |
规划中 |
句容市开发 区大卓集镇 卓荫路 | 建筑总面积为 9200 平方米, 共 4 层,总床位为 255 张。该护理院 为全市失能(失智) 特困对象提 供兜底性长期照护、康复医疗等 养老服务。 |
2658 |
句容市民政 局 | |
4 |
句容市幸福里 长照之家 |
养老服 务设施 |
规划中 | 句容市黄梅 街道黄梅新 村西区(原 7 号会所) | 建筑总面积为 3400 平方米, 共 4 层,总床位为 100 张。该综合服 务中心为全市失能、半失能老人 以及高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长 期托养等综合性养老服务。 |
900 |
句容市幸福 里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 |
二、重大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名称 |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
1 |
《镇江市 “ 十四五 ” 养 老服务发展规划》 | 构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 架、打造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 系、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 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农村 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壮大银发经 济产业规模、强化养老服务发展 要素支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 管机制、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领域 应急管理体系等。 |
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 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 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广 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
市民政局 | |
2 | 《镇江市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 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进一步规范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 市场, 逐步形成多元、规范、满 足城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 系。 | 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 显增加, 整体质量和水 平有所提升。 |
市政府 | |
3 |
《关于推荐镇江市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 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
建立涵盖卫生健康、学前教育和 运营管理三大要素类专家的市婴 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 | 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 询、学术研究、指导评 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 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
市卫健委、市教育 局 |
序号 | 政策名称 |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
4 | 《镇江市城企联动普 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 政策》 | 制定包括土地、规划、报批建设、 融资、财税、医养结合、消防等 方面的政策支持包。 |
切实降低企业建设和经 营管理成本。 | 市发改委、市民政 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等 | |
5 |
《镇江市区养老服务 设 施 布 局 规 划 ( 2021—2035 年)》 | 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根 据本地区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 趋势, 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 施规划布局原则和要求。布局规 划充分考虑养老服务设施类别、 数量和分布。 | 2035 年,每个城乡社区 分别设有 1 处建筑面积 不低于 750 平方米和 300 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 每千名老年 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 到 50 张。 |
市民政局、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 住建局 | |
6 | 《婴幼儿日间照料托 育机构服务规范》 | 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服 务,维护群众权益。 | 市卫健委、市市场 监管局 |
三、重大要素清单
序号 | 类别 | 要素名称 | “十四五”保障措施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市场主 体 | 设立市养老托育服 务优质机构名单 | 建立“优胜劣汰” 的动态监管机制。 | 形成机构示范效应。 | 市民政局、市卫健 委、市市场监管局 |
2 |
人才 | 开展紧缺人才教育 培训 | 支持本地教育机构补充设置养老托育紧缺 专业; 完善“校企合作”“校院合作”机制; 开展“ 学校+机构+家庭”“线上+线下” 等培 训模式。 | 到 2025 年, 紧缺人才 教育培训规模显著提 升。 | 市教育局、市人社 局、市财政局 |
3 | 推进养老托育领域 产教融合 | 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养老托育服务企 业等市场主体作用,支持订单式培养、共 建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 推行养老托育“ 职 业培训包”和“ 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 | 培育一批养老托育服 务领域产教融合型企 业。 | 市发改委、市教育 局、市民政局、市 卫健委 | |
4 | 鼓励开发养老托育 评估员、养老托育 安全员等新工种 | 社会力量开发成功养老托育新工种的,给 予补贴。 | 培育拓展养老托育新 工种。 | 市民政局、市卫健 委、市人社局、市 财政局 | |
5 |
提高从业人员待遇 | 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招聘 2 年内高校毕 业生,并按规定给予 1 年社会保险费全额 补贴,招用 1 年内毕业生的,再给予每人 2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鼓励养老托育 服务技能人才见习实习,支持养老托育服 务机构建设见习基地,本市户籍的 16 至 24 岁失业青年或毕业前 6 个月在校高校大 学生在见习基地见习的,见习期间按当年 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 80% 的比例对学员进 |
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待 遇进一步提高。 |
市民政局、市卫健 委、市财政局 |
序号 | 类别 | 要素名称 | “十四五”保障措施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行补贴,并统一为学员办理意外伤害团体 险,见习期不超过 12 个月。 | |||||
6 |
资金 |
落实经费投入 | 将养老托育服务建设运行所需资金纳入各 级财政预算并足额配套到位,将政府用于 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 55% 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 资金投入保障能力进 一步提升。 |
市财政局 |
7 | 养老服务设施配套 建设统筹资金 | 建立“ 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统筹资金制 度”。 | 保障社区和机构养老 服务设施配建到位。 | 市民政局、市财政 局 | |
8 |
土地 |
保障养老托育用地 需求 | 合理确定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 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出让底价可以按 照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的 70%确定;基准地价尚未覆盖的地区, 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 发客观费用与相关税费之和。新建营利性 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以租赁、先 租后让、出让等方式供应,拓展养老托育 服务用地空间,降低养老托育服务用地成 本。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用于 开展养老服务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 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等 土地和规划要求。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 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对养老托育服务设 施和非营利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用 |
全市养老托育用地得 到有效保障。 |
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发改委 |
序号 | 类别 | 要素名称 | “十四五”保障措施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 拨方式予以保障。 | |||||
9 |
数据 |
构建集成高效、统 一 权 威 的 市 、 市 (区) 两级全民健 康信息平台 |
提供资金支持; 建成后持续迭代优化。 | 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 准化建设, 提高数据 归集质量, 健全医疗 健康数据资源目录, 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 平。到 2022 和 2030 年, 居民电子健康档 案建档管理率分别达 到 85%和 95%,电子 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 授权开放。 |
市大数据管理局、 市卫健委、市科技 局、市工信局 |
10 | 建设婴幼儿照护服 务信息管理系统和 科学育儿平台 |
提供资金支持; 建成后持续迭代优化。 | 实现线上线下结合, 在优化服务、加强管 理、统计监测等方面 发挥积极作用。 | 市大数据管理局、 市卫健委、市科技 局、市工信局 |
四、重大试点清单
序 号 | 试点名称 | 主要试点措施 | 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 一镇(街道)一普惠”托育服 务试点 | 培养建设一批承担指 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 机构。 | 市卫健委 | |
2 | 家庭托育点发展试点 | 市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