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一老一小”整体 解决方案的通知(2)

所属分类:养老政策  来源:镇江12349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健全“ 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 统筹各相关部门,  建立全市养老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形成 合力常态化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  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 的通报制度。将养老与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 目标责任考核。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  合力推进养老托育服 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 好指导、规范、监管等作用。(各市、区人民政府,  镇江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落实经费投入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  逐步增加养老托 育服务投入, 将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将养老托育服务建设运行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足额配 套到位,  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 55% 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建立多元筹资机制,  分类明确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补贴政策,  积极引 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养老托育服务 资金及时拨付、安全监管机制,  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有效。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分工负责)

(三)提升监管水平

各市(区) 政府要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 面落实监管责任,  养老托育机构要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 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内保管理等承担主 体责任。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  建立机构关 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提升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应急 保障能力。(各市、区人民政府,  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负 责 )

(四)健全信用管理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 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养老托育服务组织质量考核和绩效评 价制度,  对养老托育服务组织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 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信用状况、履约能力、 社会信誉等事项进行综合评估,  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 的依据。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与公共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  归集 各类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信用信息,  支持鼓励镇江市家政信用服 务平台运营建设,  完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评价,  鼓励社 会公众通过信用选择服务。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  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限制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税费 减免,  限制参加政府采购和各类评优评先。(市民政局、市发 改委、市卫健委分工负责)

(五)加强友好社会环境建设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弘扬尊老爱幼社会风尚。支持各类社 会组织、机构开展“ 一老一小” 志愿服务。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 会作用,  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加快推进交通出行、医疗卫生、 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  涉老公共服 务场所应保留线下服务和人工服务。加强老年人和母婴设施配 套服务,  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积 极开展全国“ 敬老文明号”、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等创 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 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办、市 妇联、团市委分工负责)